人生總要做一件瘋狂的事情,而且還要趁年輕! 年少輕狂不是錯,只要對自己負責、不傷害他人,也不傷害自己,年少不狂才徒留悔恨。但如果正值輔導級十五歲的年紀就跑步環台,算不算年少「太狂」呢? 讓我們看看《一萬天不休跑》作者黃崇華跑步教練的年少究竟有多狂!我十四歲這一年,被甄選進入統一企業長跑隊,簽了人生的第一份合約 — 統一企業長跑隊贊助合約。長跑隊所有經費預算由統一企業全額贊助,所以我簽約後的比賽裝備服飾、比賽報名費、交通費、獎金制度等,都獲得相當優渥的贊助與獎勵,相對的責任義務是一年內必須參加約定場數的全國賽會。長跑隊成立後兩年左右,春秋廣告公司也承辦規模相當盛大的「為健康而跑 — 統一企業環台長跑挑戰賽」,在民國八十二年,這可能是台灣歷史上規模最空前盛大、動用最多政府行政資源的環台活動。選手們得在七天內環台灣跑步一圈,考驗的不僅是體力、耐力、恢復力,還有多日連續移動的舟車勞頓。